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娄底苗圃垃圾填埋气利用发电项目2号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湘价函[2009]80号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娄底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娄底市中瀚艾库乐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苗圃垃圾填埋气利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报告》收悉。经核实,省发展和改革委核准该公司投资的娄底苗圃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利用项目装机容量为1040KW,其中1*335KW的2号机组已于2009年5月24日顺利通过发电机组启动验收并入省电网运行。根据国家发改委《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2号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为0.634元/kwh,由我省2005年核定的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384元/kwh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0.25元/kwh组成。
二、你公司投资建设的该项目接网工程,根据上网电量按每千瓦时1分的标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