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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应“两费”停征后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应“两费”停征后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
(鲁工商市字〔2008〕332号)


各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两费”停征后,各地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在加强培训、完善制度、强化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当前,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市场开办主体不明晰、开办单位履职不到位、市场物业管理弱化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新监管理念,切实提高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市场监管人员要努力克服当前存在的收费情结、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要充分认清形势,“两费”停征后,市场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工商部门面临的监管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市场监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凸显服务发展主旋律,积极创新和完善监管服务方式,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由收费管理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要充分认识到,停征“两费”对工商部门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基层工商机关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以更加超脱的身份加强市场监管,有利于严格公正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要以“两费”停征为契机,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找准职能定好位,依法履行职责,创新监管机制,积极推进职能到位,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二、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工作合力一是要强化市场开办单位的责任机制。要将市场“办管脱钩”的政策和“两费”停征后出现的问题积极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扎实地解决好部分市场开办单位不明晰的问题,做好工商机关开办市场和目前代管物业市场的交接工作,使基层工商机关摆脱市场开办者的角色,实现市场办管彻底脱钩和工商部门职能转变到位,并使市场明确开办主体及开办责任,确保在“两费”停征后市场监管和物业管理都得到加强。此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尽快完成。要规范市场开办主体资格,积极引导开办单位对市场进行企业登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承担法律责任和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要积极指导开办单位成立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市场经营管理制度,促进市场规范发展。要严格监督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物业管理,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资格,检查入场销售者经营环境、条件、商品质量等,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好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完善工商系统内部的考核机制。要抓紧对现有的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目标导向机制,将考核重心转变到监管服务上来,推动基层将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放在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上市商品质量以及服务市场科学发展等方面。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明确市场监管的具体内容、要求和目标,使基层监管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并为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基层市场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要采取科学的考核方法,通过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形成全面、准确、真实的考核评价结果。要健全激励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市场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执行力,保障各项监管措施落实。三是要健全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要积极推动制定完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或通过下发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进一步理顺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中的职能,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避免因职能交叉造成管理上的重复和疏漏。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加强对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更不能错位。四是要健全社会公众的参与机制。要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市场违法经营行为。要完善市场违法行为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市场公告栏等依法公开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市场监督检查情况,曝光不合格商品名单和典型违法经营案例,震慑不法分子。同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监管预警,建立违法经营“黑名单”制度,指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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