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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建立健全全省范围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由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组成的技术指导网络,搭建多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省级由省卫生厅牵头,依托“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东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全国相约健康社区行”的平台,负责协调各成员部门参与组织、管理全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牵头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技术指导和实施网络。
  技术指导网络由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不同单位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组成。县级以上要不断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建设,配备开展相应工作的人员和设备,落实工作任务;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各地要建立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机关、企业、学校、商业服务场所等单位组成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实施网络。
  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和效果评价。
  3.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计生委、工会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整合资源,共同做好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全国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平台和品牌,共同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能。
  在建立健全工作网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工作网络专业人员的分级培训。培训内容:对于从事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的人员,主要培训社会动员、计划设计、组织协调、传播与教育、监测与评价、《健康66条》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解读》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成员部门的成员和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主要培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策略、《健康66条》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解读》。通过层层培训,提高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能力。
  (三)大力传播《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小册子、宣传画、巡讲等手段,普及《健康66条》,逐步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水平。
  地级以上市专业机构要开发制作不同类型的健康传播材料,争取家庭覆盖率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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