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09]205号)
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24号)和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现将《四川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24号)和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民生性服务业均衡发展,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互动、融合、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发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业发展基础条件,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不同区域的产业指导政策,鼓励、引导各重点地区依据自身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突出特色,加快发展服务业。
1.制订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
编制和修订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现代信息服务、房地产、农村服务、旅游、科技和咨询服务、文化、社区服务、服务贸易等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牵头单位:省直相关部门)
2.完善产业政策。制订和细化《四川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各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提出规模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发展。
1.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集疏运体系;推动主要节点城市建立物流功能区、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着力壮大为优势产业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集群;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