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更好地发挥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积极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区域性业务总部和其他功能性区域中心;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支持省内银行业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鼓励各类投资者在闽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推动省内企业组建产业投资、风险投资和其他各类投资基金;支持更多企业在境内和境外市场上市,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渠道融资,推动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代办转让试点工作;支持发展融资、租赁、信托、担保、典当、财务公司等金融、非金融以及金融中介服务行业和机构。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机制。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深化港口管理体制和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开放和多元化发展,形成多元投资、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的发展格局。
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法,推行行政指导,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方式,有效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提高行政效能,构建服务型政府。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构建规范透明的法制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改革,凡法律、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均允许民间资本公平进入。支持民营企业创立品牌、创新技术、提升管理,提高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水平,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
(二)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注重引进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推动我省列入全国第一批外资项目表格式审批的试点省份,推进投资便利化。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投洽会等招商载体平台,合理把握吸引外资的方向和重点,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注重吸引跨国公司来闽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地区总部,提升工业设计、技术开发、管理咨询等行业整体水平。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依法保护外商正当权益,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结构,不断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商品、传统优势产品和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建立健全进出口预警、产业损害预警和反技术壁垒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加入跨国采购链,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有效拓展国际市场。加大对出口企业应对危机的扶持力度,提高出口退税速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实体经济及外贸出口的影响。顺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开拓自由贸易区市场,巩固欧美、日本、东盟等传统市场,积极拓展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鼓励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资源进口。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从贸易到投资的转化,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依托出口加工区,积极发展台湾转口加工贸易。鼓励优势企业参与海外资源开发,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带动商品出口和劳务输出。发展服务贸易,拓展外贸发展的新空间。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等业务,支持有实力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推动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发挥好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作用,加快国家级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步伐,推动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有条件的地方新设开发区。积极拓展开发区的功能,力争在用地规划、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先试。研究提出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叠加和区域整合方案,扩大区港联动政策覆盖范围,推动设立福州保税港区和泉州保税港区,推广应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加强闽台特殊海关监管区和管理机构的合作,推动两地通关作业管理信息化,互设办事处和实现有关单证互换互认。
深化与港澳侨合作。围绕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进一步推动与港澳各领域各层次的合作。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机制,加强与港澳投资贸易促进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海外联合招商活动。利用港澳的融资渠道和营销网络,推动企业到港澳设立营销中心、运营中心,扩大对港、对澳贸易和转口贸易。加强与港澳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引入港澳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吸引更多的港澳金融机构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参股,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加强与港澳物流业合作,建立跨境物流网络。加强闽港澳旅游合作,推动旅游线路对接延伸。充分发挥我省海外华侨华人众多、爱国爱乡的优势,充分利用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世界闽商大会等平台作用,积极引进侨智侨力,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吸引海外侨胞来闽投资兴业,引导更多的华侨华人支持和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七、加强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 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推进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海西学者”制度和专业技术人才海外研修工程,培养和造就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一线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满足市场需要、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推动建立与国家部委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加强人才培训、储备、科研、创业和引智示范等各类基地载体建设,着力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形成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工、技师队伍。完善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与激励政策,围绕创新平台建设、产业升级、重点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集聚人才,努力建设海西人才高地。实施高端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特别是华侨华人、留学人员和台湾科技、教育等领域人才。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到农村、企业基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或服务。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深化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人才流动的区域、行业、身份等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努力构建海峡西岸人才资源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