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意见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意见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8〕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关于加强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认真做好新时期城市社区人民防空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城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基层落脚点。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在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需要,是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通过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疏散、掩蔽、防护、救援等防空防灾救灾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的基本方法与技能,在自然灾害、人为灾害(战争灾害)等公共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三)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是人民防空部门和当地乡镇使命所在,职责所系,是法律赋予人民防空部门的一项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工作,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当地乡镇要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充分认识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战略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将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抓好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目标,认真落实社区人民防空工作任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