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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8〕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08-2012年)》已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2008-2012年)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几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视下,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丽水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中心任务,围绕县委“一三四八”发展战略,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努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努力创建少数民族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示范县,为促进景宁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构建和谐景宁作出应有贡献。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与接近全省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实现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本目标。

  (二)坚持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法,规范监管行为,实现食品药品各环节的全程动态、规范有效地监管。

  (三)坚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立足于利用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的作用,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四)坚持用好政策,强化基层基础。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和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住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大力扶持、加快我县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我县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支持,促使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三、规划目标

  到2012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我县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有效落实;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得到有力加强;检测技术水平明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基本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继续显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得到有效遏制,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打造少数民族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示范县。(具体指标见附表1)

  (一)到2012年食品安全指标

  1、县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5%。基地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畜禽和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

  2、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品种覆盖面达到90%。地产主要食品监督检查主要质量指标合格率达90%以上。

  3、食品召回品种覆盖面达到80%。

  4、地产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

  5、县城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6、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全覆盖,行政村连锁门店的覆盖面达到65%,食品配送率达到95%,食品放心店统一配送面达到100%。

  7、餐饮业、学校、单位食堂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大中型餐饮业餐具消毒率达95%。

  8、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9、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二)到2012年药品安全指标

  1、药品生产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管理达到100%,药品经营企业GSP(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管理达到100%。

  2、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70%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达100%。

  3、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年飞行检查率达到100%;药品经营企业GSP日常检查率达到100%。

  4、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5、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条件下组织生产达100%。

  6、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报告数达到五百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达到一百份/百万人口,群体性严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7、快检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对一般药品的一般项目快检能力达85%以上。

  8、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5%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1)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对重点乡镇、典型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逐步实行环境质量安全监控。从农产品生产源头抓起,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施肥、科学用药。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做好监测网络建设。县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点,加强对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专项检查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建立食品质量监测直报点。建立健全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

专栏1 食品安全监测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重点污染源的监控。

市场质量监测监控 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点,实现主要食用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的全覆盖。针对合格率较低、高风险的产品,特别是熟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及食品原料中违法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开展专项监测。

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 对指示性食品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建立食品污染状况数据库,进行危险性评价。对我县重点食品实施主要食源性致病菌和真菌毒素污染状况的主动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和正在发生的食品中生物性污染问题。

非食品原料监测和食品召回 完善县级非食品原料污染监测网,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物质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工作。对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不安全食品实施食品召回工作。

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 对农业投入品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监测面既要覆盖生产、经营环节,还要覆盖农业种植、养殖等使用环节,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假劣产品以及“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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