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相关单位要在9月、10月上旬,对所辖区域及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别进行一次“拉网式”督导检查。
市政府将分别在9月、10月下旬组成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专家参加的督导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并抽查相关企业(督导形式、内容及具体时间由市安委办另行通知)。同时,市政府在国庆节前对这次行动进行一次综合调度,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0日)。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特点,各级各部门要在做好“百日会战”工作总结的同时,继续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仍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隐患整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好转。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刘明轩同志为组长的“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市隐患治理“百日会战”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督查机制,落实督查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企业要成立由法人代表为组长的隐患治理小组,加强对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安排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百日会战”行动,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排查、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单位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以事故多发、高危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反“三非”、反“三违”和反“三超”为着力点,以全市重点监控企业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整治行动,对一些重点隐患要挂牌督办,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综合协调。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百日会战”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既要加强督促检查,又要开展集中执法;既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又要全面细致、共同推进;既要排查整治隐患,又要强化基层基础;既要搞好综合督导,又要抓好专项检查。各级要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确保该项行动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