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试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项目专业大户、合作社、村集体等业主单位及具体负责人,负责项目申报和该区块标准农田的建设、管理。各地对省确定的试点标准农田,要根据生产功能,科学制订质量提升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设内容、技术模式、资金筹措使用、工作措施等。要求在2年内完成标准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完善,3-4年内达到地力培育目标。省农业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把质量关,项目实施到期后要实地评价验收,并更新“上(电子)图入(数据)库”资料。各地要组织动员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切实加强对标准农田的管护,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四)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各地要立足当地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土壤和标准农田类型等实际,按照功能主导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质量提升措施,积极探索多样化、标准化地力提升技术模式,大力推行种养结合等新型种养模式和测土配方施肥、畜禽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技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冬绿肥。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每个试点都要有责任农技员联系指导,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水平。
(五)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增加投入。试点工作要与粮食功能区建设、农业主导产业、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结合,整合相关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增强试点工作的有效性。各地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财政投入,积极引导多主体参与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增加对农田质量检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农田基础设施按照“性质、渠道、内容”不变的原则,整合现有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项目给予扶持。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是省政府为强化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安全而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开展试点工作,是全面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实践基础。省里将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作列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目标和任期责任考核。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农业、国土资源、水利、财政、林业等部门共同抓好试点工作。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确保把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完善标准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加强土壤肥料工作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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