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张掖市甘州区第一幼儿园收费问题的复函
张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张掖市甘州区第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张价发〔2008〕180号)收悉。鉴于甘州区第一幼儿园已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甘肃省示范性幼儿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同类幼儿园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将甘州区第一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寄宿制班级保教费140元/生·月,杂支费100元/生·月;
非寄宿制班级保教费110元/生·月,杂支费80元/生·月;
取暖费寄宿制班级40元/生·取暖期,非寄宿制班级30元/生·取暖期。
二、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实行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局要督促甘州区第一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向社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