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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四川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办法》的实施意见

  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机制, 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指导其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咨询服务、宣传教育、行为干预等,要切实做好艾滋病检测服务,医护人员和艾滋病咨询检测人员业务培训,性病门诊、美沙酮门诊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各学校引导学生团体、学生志愿者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公安、司法部门要负责对抓获的刑事犯罪人员、羁押人员、被监管劳教、吸毒人员、卖淫嫖娼人员进行艾滋病宣传教育,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艾滋病筛查,吸毒人员针具交换及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门诊工作,及时发现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传播。依法严厉打击利用艾滋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做好公安、司法队伍自身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工商、文化、科技、卫生、旅游、城建等部门要在宣传部门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在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设立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的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在全市营造防治艾滋病的良好氛围;电台、电视台要制作、播放预防艾滋病的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遂宁日报要刊发预防艾滋病的专栏文章。
  工、青、妇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宣传、政法、税务等部门,切实做好青少年、妇女防治艾滋病、性病和青春期性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等工作。
  城市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作好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的管理,要为他们营造一个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环境。
  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人群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预防、控制艾滋病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宣传工作,以《办法》公布实施为契机,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将《办法》的宣传贯彻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街头咨询活动,大力宣传《办法》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尤其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性道德、性健康教育、党和政府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宣传。真正把预防艾滋病防治知识普及到社会人群,形成社会人群重视,人人关爱的良好氛围,减轻社会人群对艾滋病人的恐慌和社会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心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预防、控制艾滋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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