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兰州机场公司供热价格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8〕370号)
甘肃机场集团兰州机场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兰州机场供暖收费标准的请示》(甘机场兰〔2008〕141号)收悉。鉴于今年以来煤炭价格上涨影响供热成本上升和你公司承担驻机场各单位供暖的实际情况,经成本监审,召开供用热单位座谈会,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供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兰州机场供热价格由现行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70元调整为7.28元。
二、供热价格调整后,你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努力降低供热成本,保证供热质量,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