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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遂府发〔2008〕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沿海一些外向型、劳动密集型行业出现停产、倒闭等情况,导致我市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工出现了返乡回流现象。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08〕43号)精神,现就做好返乡农民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工作
  (一)各区县、各乡镇要建立农民工失业返乡监测点和基础台账,加强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全面统计失业返乡农民工的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务工区域和务工行业等情况。同时,要准确把握失业返乡农民工的家庭状况、就业意愿、参训要求、心态变化、利益诉求,以及生产生活困难等情况,防止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隐患。坚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建立输入地与输出地联动机制。相关部门要与输入地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农民工歇岗、待业、失业和返乡等情况,准确了解用工地劳动力供求信息,把握农民工群体动向,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等工作。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预案,及早部署,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开展十万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一)加大培训投入。把失业返乡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培训范围,集中资金搞好失业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前实施2009年培训计划,开展十万农民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明确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资金。
  (二)整合培训资源。涉及农民工培训项目的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县级整合”的原则,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下达培训任务、统一制定培训标准、统一制定培训补贴、统一考核验收,规范资金管理,提高培训质效。
  (三)调整培训方向。针对市场就业需求和失业返乡农民工意愿,及时调整培训方向,调整专业设置。要围绕当前失业返乡农民工转岗就业需要开展新技能培训,围绕产业升级开展提升培训,围绕回乡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
  三、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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