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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关于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气象、水利、黄河河务等部门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
  三、认真做好防范事故灾难的预警预防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防范事故灾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的防范事故灾难责任制,建立起本地区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预警预防责任体系、响应机制和工作措施。要在每个乡镇建立区域天气观测站,使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普及到乡镇。要把防范强降雨和强冰雹引发事故灾难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好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市气象台提供县有关部门、高危行业企业、乡、村、中小学负责人移动通信手机号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手机号码库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准确无误,以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准确发送。同时要及时准确向市气象台提供农村信息机号码,并在信息机上预埋乡村有关人员的手机号码,使灾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送到乡村。通信部门要积极协助市气象台尽快完成MAS短信平台建设,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速度提高到20条/秒,增强时效性、扩大服务面。
  (三)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响应措施。有关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报后,要迅速采取防汛避险措施,根据灾害性天气预警等级,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地势较低的城镇、乡村、学校、企业、重要工程设施防洪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
  (四)市安监局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迅速将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到本系统基层各个单位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属于安监系统直接负责监管的企业,立即采取避险措施。
  (五)市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防范事故灾难工作。
  市经贸委、市国资委等部门,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本系统和重点企业发出预警预防紧急通知,督促基层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各级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在重点区域尤其是在水库泄洪、溢洪或河流堤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要立即通知下游企业、村庄、建筑工地、学校、幼儿园等各类单位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第一。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级政府发出预报,启动防灾预案。同时,处于水库、河流下游附近的单位和企业,在预报有强降雨过程中,要主动与当地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早做好防范工作。
  市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部门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本系统和重点单位发出预警预防紧急通知,督促基层和重点单位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排水管道,防止局部地区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抗风能力差的建筑物、广告牌、民居等要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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