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畜牧局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畜牧局《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畜牧局 2008年11月5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重视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适应全球贸易一体化,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对外出口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政府发展经济、服务社会、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具体体现。我市是畜牧业大市,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全市已具备年供应肉72万吨、蛋26万吨、奶8万吨的能力。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膳食结构的优化改善,人们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但目前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因畜产品病害、药残及人为添加违禁药物等引发的“问题饲料”、“问题奶粉”、“问题鸡蛋”事件,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维护畜牧产业形象、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措施,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全面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任务目标
到2012年,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能够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主要市场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注册、登记的出口企业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建成一批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聊城优势畜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