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果运用。安全生产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
(一)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县(市、区)政府
(1)考核不合格,且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2)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3)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
2.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部门
(1)考核不合格、且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或发生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行业中有两家以上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两起以上死亡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3)连续三年被“黄牌警告”的。
3.生产经营单位
(1)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者重伤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2)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两起以上死亡事故或者重伤3人以上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取消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下年度实行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同时,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参与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在实行安全生产重点管理期间,上述人员不得被提拔晋级。对重点管理单位在下年度年终考核达标后解除“一票否决”;否则,继续实施“一票否决”和下年度重点管理。在聊城市辖区内,对被否决人跟踪否决。
(二)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黄牌警告”:
1.县(市、区)政府
(1)考核不合格的。
(2)考核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且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2.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部门
(1)考核不合格的。
(2)考核得分90分以下,且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2人生产安全事故的。
(3)管辖范围内高危行业有一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生产活动的。
3.生产经营单位
(1)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起人员重伤生产安全事故的。
(2)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