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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意见

  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三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市直部门单位评先选优“一票否决”的依据。
  (四)对中央、省属驻聊单位的考核。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同市直部门。其业务工作目标的确定主要依据自身工作实际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五)动态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但由于新的工作部署、部门职能调整及不可抗拒客观因素,对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对新的工作部署,由市委考核办公室将目标任务分解,报请市考核委审定后,列入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因部门职能调整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有关单位需对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调整的,由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分管领导、市考核委审定同意后,予以调整。
  四、年终考核工作实施
  年终考核要在市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委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不搞分头考核。
  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年终考核。凡市统计局有统计结果的考核指标,均以市统计局的统计结果为标准进行考核赋分;统计局没有统计结果,但根据平时调度和控制的情况,能够准确掌握进展或完成情况的考核指标,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赋分,原则上不再到县(市区)进行现场考核;确需到县(市区)进行现场考核的考核指标,责任部门要向市委考核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市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市委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项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市委考核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市考核委员会确认,最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市直部门和中央省属驻聊单位的年终考核。首先,由市直各部门和中央省属驻聊各单位对自己当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我评价,并填报《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申报表》、《创新创优创效工作申报表》和《专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申报表》,报市委考核办公室。第二步,市委考核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到各被考核单位,采取看、量、查、议等形式,对业务工作目标和专项工作目标以及部门年内的创新创优创效工作情况进行确认。第三步,市委考核办公室对各被考核单位的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及赋分结果进行确认;对核实后的创新创优创效工作,在征求市级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赋分;组织各责任单位对被考核单位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及赋分结果进行确认。第四步,对市直部门和中央省属驻聊单位进行社会测评。第五步,市委考核办公室对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报市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第六步,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五、考核结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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