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构筑生态社会。
把建设生态文明市与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把实现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关注弱势群体,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促进社会公平。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的子女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确保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学校绿色工程,绿化、美化校园。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网点布局,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提高人民健康素质。扩大城乡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受灾群众救助制度。实施物价上涨与适当提高困难群众补贴标准的联动制度。坚持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重点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今后五年新增住房建筑面积97.5万平方米,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利益导向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促进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深入推进“平安聊城”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建设生态文明市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市建设摆上重要战略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实行领导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定期听取建设生态文明市工作汇报,加强协调调度,建立健全情况反馈和督促检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生态文明市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把生态文明市建设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奖惩体系。
2.制定生态规划。要按照高起点的要求,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分析我市生态文明市建设的潜力与制约因素,评估人与自然的和谐度,运用生态设计手段对生态功能区进行合理划分,制定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和目标体系,确定重点项目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完成时限。
3.落实法规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机制;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先进地区的经验,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机制,强化环保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生态文明市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落实好有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