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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市的意见

  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加强源头防范,逐步提高各类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上马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低水平项目。搞好全市灌溉水网建设,合理调配水资源,提高防洪排涝标准,搞好水土保持,严禁恶性开发地下水。推行工业节水技术,实施中水回用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和重复利用率。改善大气环境,推进集中供热和能源改造工程,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所有火电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关停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逐步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范围,开展创建“绿色工地”活动,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提倡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推进废弃物综合治理,加强医疗、化学等有毒有害危险固体废弃物的专业收集、专线清运和集中处置,保障生态安全。加强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的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增加使用有机肥,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和减少各类添加剂的使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清洁化、卫生化。
  坚持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重。逐步建立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做好水质达标、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四河一湖”(徒骇河、马颊河、古运河、卫运河、东昌湖)碧水行动计划,着力抓好东昌湖水体富营养化综合防治和景观构建关键技术与示范项目建设。
  3.培育生态文化。
  树立科学的自然观,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把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的传统精神与聊城人热爱自然、崇尚自然、亲近自然的纯朴情怀结合起来,把运河文化传承的“履中、韬和”思想与“自强不息、务实创新、包容开放、诚实守信”的聊城人文精神结合起来,引导人们敬畏自然,保护环境,形成和谐的现代生态文化。
  开展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生态文化建设活动,广泛深入地传播生态文化,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实现传统的人统治自然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的转变,使生态文化成为主流文化,生态意识成为全民意识,渗透到城市建设、社会风气、居民行为、生活习惯等各个方面。
  把生态建设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生态文明的丰富内涵寓于各种文化形式之中。打造以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为主要特色的山东西部文化产业集聚区;弘扬地方传统文化,保护和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戏剧、工艺品、民间文学、生活习俗等,在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名城风采的过程中发展生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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