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市的意见
(2008年10月28日 聊发〔2008〕1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省委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现就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生态文明市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的更高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强市名城实现新跨越的现实选择,也是顺应人类社会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迈进的迫切需要。
21世纪是生态世纪,城市间的竞争将更多地表现为生态环境的竞争。哪个城市生态环境好,那个城市发展环境就好,就能够更有力地吸引人才、资金和技术,占居竞争的有利地位,就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建设生态文明市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矛盾的必由之路。建设生态文明市,其目的在于既要小康,又要健康,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碧水蓝天,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
建设生态文明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力支撑。人与自然和谐与否,直接影响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只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才能全面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的共同愿望。
二、建设生态文明市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
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市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各届中央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工作会议的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强市名城实现新跨越为目标,以提高全民生态意识和整体素质为基础,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保障,以投融资体系为支撑,坚持生态立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构筑生态社会,努力把聊城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环境优美、生活富裕、安定祥和、令人向往的强市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