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
(2008年10月30日 聊发〔2008〕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发〔2008〕1号文件、鲁发〔2008〕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鲁发〔2008〕9号),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省委、省政府就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召开专门会议,并出台了具体指导意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农业产业化以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主要内容,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地方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一体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的格局。但是也要看到,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农业经营方式、农民素质、城乡居民消费方式、农产品流通方式和贸易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产业化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由于我市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同东部发达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一是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低,集约化、集群化发展的优势还没有形成;二是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精深加工少、加工转化增值率低;三是龙头企业初加工产品雷同,科技含量低;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联系还不够紧密;五是龙头企业融资困难,资金有效供给远远不足;六是在推进产业化的进程中,如何更好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使广大农户更多地享受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果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推进农业产业化,既是农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的必然选择。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但还不是一个农业强市。为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实现我市农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各级一定要正确认识农业发展面临的新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责任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步伐。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