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筛选提报工作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8〕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2009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筛选提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没有大的连续不断的优质高效投入,就不会有大的发展。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筛选提报工作,是抓好高效优质投入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精干力量,引导企业投资建设一批新项目、大项目和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确保我市2009年重点项目竣工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论证储备一批,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要正确理解国家“一保一控”的宏观经济政策,把握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切实筛选提报一批能够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要以产业政策为指导,重点在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筛选提报一批科技含量高、竞争优势强、市场前景好、基础条件好、有利于推进产业升级的项目。同时,所选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开工项目的八项必要条件,有利于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对高耗能、高污染及国家控制的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不得提报。
三、各县(市、区)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成熟一个提报一个,不得为了攀比项目数量,盲目筛选提报一些只有投资意向的项目。提报的结转续建项目,必须是2009年当年能够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仅有扫尾工作的不再提报;新开工项目,必须是前期工作已按要求完成,2009年年内切实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提报的工业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规模必须在1亿元以上,或当年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服务业及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规模必须在5000万元以上,或当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
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筛选提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与企业的衔接,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筛选、提报工作;筛选、提报的重点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附表要求认真核实、填写,对已经列入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一般不再进行变更。各县(市、区)提报的重点建设项目要经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并于11月底前报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