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郏县招商引资非法圈占基本农田案件
案件情况:经查,2008年5月郏县政府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非法批准河南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扩大用地范围,圈占王集乡寨子村集体农用地157亩(均为一般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进行建设),并按每亩3.7万元土地价格支付征地补偿款给农户。2008年8月县政府又以同样形式,同意祥瑞铝箔加工厂圈占寨子村基本农田280亩(尚未实施建设),从而形成了违法圈占437亩耕地的事实。
处理结果:给予郏县副县长宁和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王集乡副乡长赵富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集乡村镇发展中心主任李红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集乡寨子村党支部书记杨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祥瑞铝箔加工厂非法建设的围墙已被拆除,土地已复耕。对河南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圈占的157亩集体农用地,已补办用地手续。
五、登封市嵩阳火力发电厂项目违法占地案件
案件情况:经查,2004年2月嵩阳电厂在未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法占地、顶风违法违规建设。2004年3月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发现该宗违法用地并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止违法占地行为。但该项目投资主体之一的向阳公司继续违法建设。8月登封市政府收到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报告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用地行为。9月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将此案移送登封市公安局。登封市公安局受理该案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办,该项目仍未停止建设。2005年1月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所建建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并处罚款401万元,但向阳公司没有执行。直至2006年12月,该项目的另一投资主体嵩颖公司才向登封市财政局交纳了401万元违法占地罚款(后又返还400万元)。经现场勘测,该项目违法占地面积为300.381亩,其中基本农田293.65亩,其他农用地(主要为田间道路)6.72亩,所占土地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实际毁坏的土地面积为219.586亩。项目已基本建成,累计完成投资7.17亿元。该案件被审计署《审计要情》(2008年第30号)反映。
根据温家宝、李克强、贺国强、回良玉、张德江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监察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