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系统开展《反垄断法》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商法〔2008〕10号)
各市(州)商务局,厅属事业单位:
按照《商务部关于将〈反垄断法〉培训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国商务系统开展普法教育的通知》(商反垄发〔2008〕391号)的要求,省厅制定了《四川省商务系统开展<反垄断法>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商务系统开展《反垄断法》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四川省商务系统开展《反垄断法》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学习好、贯彻好《
反垄断法》,是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按照《商务部关于将〈反垄断法〉培训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国商务系统开展普法教育的通知》(商反垄发〔2008〕39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商务系统《反垄断法》普法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
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因而有“经济
宪法”之称。商务部门在我国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中负有重要职责,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反垄断法》对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各地商务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学习《
反垄断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地要将《
反垄断法》作为2008年、2009年的重要普法任务纳入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学习宣传《
反垄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增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运用反垄断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普法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反垄断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