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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妇女保健所:
  近日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jbyfkzj/s3594/200907/41610.htm可下载),并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疟疾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疟疾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本市疟疾的防治成果。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检测工作,做好门诊、急诊和发热门诊中“三热”(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的疟原虫血检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疫情;对发现的确诊和临床诊断病人及时给予规范治疗;对疑似病例进行假定性治疗,并加强随访。要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疟疾的警惕性和敏感性,提高对疟疾诊断和规范化治疗的能力和水平。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落实各项疟疾防控措施。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传疟媒介种群、密度等的监测,切实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的质量控制,加强重点人群的传染源搜索工作,做好疟疾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对各区县疟疾防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市健康教育所应做好防治疟疾的科普宣传工作,并组织12320公益热线接受和解答公众有关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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