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社区和农村手足口病防控措施,各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辖区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要组织人员彻底摸清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的情况,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网络,切实发挥社区医生、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及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应有的作用,进村入户做好防病教育工作。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手足口病患儿及停课托幼机构儿童的健康管理,告知相关义务和防病知识,避免成为社区新的传染源。
四是加强医疗救治,做好院感控制工作。各区市要合理布点,在具备救治力量的中心卫生院、偏远镇卫生院设置接诊点,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少传播风险。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组织专家对各接诊点进行巡查指导,对镇(街道)医护人员采取顶岗培训的方式,提高诊疗水平。各定点医院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手足口病诊疗专区,配置专门诊室和输液场所,指定专人负责采样。要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手足口病诊疗的有关规定,规范用药。要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专门诊室、急诊、门诊、儿科、产科、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室的消毒,防止发生院内感染。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定点医院救治能力建设,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承担重症患儿的抢救任务,最大限度降低患儿死亡率。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切实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成立手足口病防控指挥部,要把手足口病防控与甲型H1N1流感防控一并纳入防控责任制,认真实施以“四项责任、三个负责”为主要内容的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区市政府要因地制宜,合理划分防控区域,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分级分片包干制,要切实发挥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村庄等基层组织的主导作用,充分发动群众,落实手足口病群防群控措施。各级卫生、教育职能部门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按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教学、托幼机构的检查、指导,确保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向群众讲清手足口病的危害及防控常识,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以“对自我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公民道德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防控工作。要把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政令畅通内容纳入区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够,落实措施不力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并严格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