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持技术创新。科技部门对研发、设计、创意等技术、知识含量较高的服务企业,可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盟研究开发现代服务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对提升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传媒、数字教育、协同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业领域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的重大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五)加大财政投入。省级财政安排的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要突出扶持重点,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用好现有的重点服务行业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根据本地区服务业发展和财力状况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安排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及其他相关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和品牌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六)拓宽融资渠道。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监管机构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不断改进对服务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优先批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五、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省政府成立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深化服务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相应建立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领导机构,加快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和责任,营造更加协调、齐抓共管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氛围。
(二)制订发展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按照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部署研究制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各地要根据全省服务业发展目标抓紧编制和修订当地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省直相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和修订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现代信息服务、房地产、农村服务、旅游、科技和咨询服务、文化、社区服务、服务贸易等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并把发展任务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中,落实目标责任,通过编制和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全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