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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三)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现有工业基础,从“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提升能级”的原则出发,加强规划引导,明确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园区和产业用地,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发展重点,服务生产经营主体,突出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以及产业链延伸,加强现代物流园区、金融功能区、信息产业园、科技创业园、创意设计产业园、新型专业市场等集聚区建设,构建产业集群发展平台,积极吸引符合产业导向的生产性服务业高端项目落户集聚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打造服务业新的增长极。

  (四)着力培育重点企业。针对服务业不同行业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引导,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施“百强工程”,在各重点行业中确定一批重点培育企业,鼓励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在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贸流通、旅游、服务外包和文化产业等服务业重点行业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提升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各地可根据服务业发展情况,奖励有发展成就的服务业企业领军人物。

  (五)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研究制定服务业品牌建设的政策,建立促进服务业品牌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品牌认定办法,积极创建服务业企业品牌。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四川名牌”和“四川省著名商标”。积极支持“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服务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

  (六)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抓好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一批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发展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和中介服务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创业投资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

  (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力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开拓国际和省外市场,在对外设计咨询、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软件出口、劳务合作、医药研发外包等方面形成较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外商尤其是知名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规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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