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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要严格监督暑期校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建设工程相关强制性标准,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监督施工单位完善建设(含维修、改造项目,下同)工程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配合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开展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参建单位资质及个人执行资格是否合法及安全监管制度落实等情况;及时纠正学校教育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相关单位,应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其立即停止违章作业并限期整改,确保暑期校内建设工程安全有序。

  (三)各级各类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及临时搭建物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加固方案,限期完成改造。对学校重点部位和设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和改造,确保安全达标。

  (四)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严防中暑、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温季节天气潮湿,易发生触电事故,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组织人员加强对电器设备的检查,教育教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电器设施设备带故障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食堂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三、掌握动态,及时报送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的重要性,强化值班人员责任心和晚间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突发性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高校直接向市教委报告。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向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由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向市教委报告。(市教委联系电话:23116754,23116619(节假日);传真:23116771;23116620节假日)

  8月上旬,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对本市高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辖教育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督查,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做好迎接专项督查的准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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