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及科学城卫生局、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证食品供应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省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一项大事,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并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80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根据《
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以餐饮业为重点,由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卫生集中检查和巡回检查。各地要开展好、组织好春节保“年夜饭”食品卫生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
三、强化灾区食品卫生监督,防止重大食物中毒
认真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督促灾区集中供餐单位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五设施”和流程布局,提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进一步规范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应急机制能够高效运转,并及时处理、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