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管理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管理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8〕7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加强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管理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青岛市加强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管理与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的管理与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的管理和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的超载、超速、撒漏、擅闯禁行区域等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生产经营运输需要和禁行时间的矛盾,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的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市区通行证办理、行车证变更、安装行驶记录仪及检验工作;对未进行密闭改装、未安装行驶记录仪或不正常使用记录仪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扣留行驶证,由车管所登记备案。负责查处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和超速、超载运输及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无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无审核批准手续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业务、运输散流物体车辆未实施密闭改装或者封盖不严密造成撒漏污染城市道路、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市政公用等部门,办理运输散流物体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限、运输散流物体单位和从业人员资质、建筑垃圾处置证和准运证等手续,对未经密闭改装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不予批准相关手续。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查处重点路段、重点施工项目的运输散流物体车辆的违法行为。
  (三)市安监局负责全市运输散流物体车辆安全运营的综合监督管理,将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交通事故纳入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并与企业业绩和领导政绩挂钩。
  (四)市交通委负责散流物体运输单位、营运车辆、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管理,对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坚决取消其散流物体运输从业资格。严肃查处未密闭改装仍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的企业及车辆。督导新增运输散流物体车辆实施密闭改装。协助牵头部门建立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资料库,实现信息共享。
  (五)市建委负责市内四区建筑施工现场防扬尘、防撒漏、硬化工地出入口地面及设置使用车辆冲刷清扫设施等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管,告知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手续。对违反规定的建设(施工)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及时将建设(施工)单位违规使用未密闭改装车辆运输散流物体的有关情况通报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上述工作由所在区政府负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