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007-2011年,全市要建设100个以上大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其中种植业基地61个,畜牧业养殖基地50个,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基地14个,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基地40个。从今年起,用5年时间,计划投入资金2.47亿元,在全市规划建设连片农田面积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种植业)示范基地61个,改造中低产田24.8万亩。其中农田面积10000亩以上的基地4个,5000-10000亩的基地12个,1000-3000亩的基地25个,500-1000亩的基地20个。
一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2007-2011年,计划投入130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每亩建设标准680元),在博罗县和惠阳区建设3个连片农田面积10000亩以上和9个5000-10000亩示范基地(详见附件3)。
二是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区。2007-2011年,计划投入33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2.8万亩(每亩建设标准1200元),在惠东县建设1个连片农田面积10000亩以上和3个6000亩的示范基地(详见附件4)。
三是省人大议案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区。2007-2010年,计划投入50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在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建设农田面积为1000-3000亩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5个(详见附件5)。
四是新增市级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区。2008-2011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共2000万元专项资金,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每亩建设标准1000元),在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建设农田面积500-1000亩的农业示范基地20个。
五是巩固和完善现有农业示范区建设。2008-2011年,市级财政继续每年安排280万元共1400万元,用于巩固、完善和维修连片农田面积50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六是通过企业投资和引进外资等多种渠道,建设和完善50个年出栏肉猪1万头以上、肉禽100万只以上和年产禽蛋100万公斤以上的产业化、现代化畜牧业生产基地。
七是林业生态示范基地建设。2008-2011年,建设林业生态示范基地14个,面积31000亩(详见附件6),资金在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建设绿色生态惠州”项目中统筹解决。
八是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建设。2008-2011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共800万元,建设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基地40个,其中2008年11个(详见附件7)。
5、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的要求和“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围绕特色支柱产业和品牌农产品,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和发展科工贸型、农产品精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农业龙头企业。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2008-2011年,市财政安排用于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在现在每年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600万元,奖励资金从原来的每年8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采取有偿无偿相结合、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龙头企业推进集团化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登记条件可适当放宽。鼓励农业企业开展连锁经营,达到有总店、配送中心和三个门店以上条件的,企业名称中可标明“连锁”字样。到2011年,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从现在的131家发展到200家,其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0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7家,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家;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15家以上;带动农户达到23万户,户均增收3300元。
6、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围绕专业镇、农业园区、龙头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载体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组织农民参与和建立专业合作社,发展同业协会、商会等半官方、半民间组织,提高农业市场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并从组织形式、内部管理、经营机制、利益分配等方面,逐步规范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依法做好申请登记工作。2008-2011年,市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的发展,各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的发展。到2011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从现在的31家发展到100家,成员人数达到4000户,带动农户达到10万户。
(四)发展农业物流产业,建立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
1、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在科学规划基础上,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培育一批交易主体组织化、交易方式现代化、交易商品标准化和具有多种功能的、比较规范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将市区江北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培育发展成为辐射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中心批发市场。以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为依托,建设一批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相配套的产地批发市场。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5个县级配送中心,乡镇级和村级农家店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初步构建一个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经营网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用地、用水、用电,相关部门应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惠和支持。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物流配送、网上采购等现代交易方式和市场营销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电子化管理系统,开展网上交易。在全市范围内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过桥过路费,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不得随意查扣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全市农产品流通畅通无阻。
2、打造农产品名优品牌。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通过“公司(组织)+商标+农户”的新模式创立农业品牌,到2011年全市农业类国家级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省级名牌产品(农业类)和市级名优农产品由目前的21个增加到50个,其中省级名牌产品(农业类)由6个增加到14个,市级名优农产品由15个增加到36个。对有效期内的国家和省农业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优先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优先享受出口退税。围绕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行质量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行全程标准化生产与质量监控。到2011年,全市农业地方标准由14个增加到34个,建立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全市国家、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38个。“菜篮子”生产基地、大宗农(林、水)产品主产区、优势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覆盖面达到90%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鼓励农业企业积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