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振雄(招标办) 赵 亻黾(省高指)
黄 健(省高指) 吉 林(省大桥指)
何 平(苏通桥指) 丁 峰(苏通桥指)
厅港口局、公路局、航道局、运管局、地方海事局、省高指、省大桥指、苏通桥指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质量月活动宣传、组织、总结工作。厅机关相关处室、质监站、招标办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应指导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管理技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全省交通工程“两创三比”活动。要认真按照省交通厅苏交计[2008]182号文件要求,开展2008年全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活动,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综合督查、交通建设市场、招投标专项督查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从业单位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情况、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情况和工程招投标情况。切实推动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增强交通工程从业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
(三)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围绕服务热点问题,全面开展全省交通行业服务质量大检查活动,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设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窗口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倡导文明经营、优质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四)认真贯彻全省交通工程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交通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强化质量意识,根据苏工经[2008]9号“关于举办江苏省职工十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省交通厅联合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全省交通桥梁工程试验检测技能竞赛。
(五)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执行《
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高我省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水平。要广泛组织开展宣贯工作,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明确自身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公路建设各从业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完善质量责任制体系,明确质量责任人及其责任,确保岗位责任制和工序责任制运行有效,把质量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身上,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从而提高质量意识,自觉规范质量行为。
(六)要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交通行业文明执法、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勤政廉政、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高社会满意度,以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