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决定
(2008年9月1日 惠市委发〔2008〕32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惠州调研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稳健、有效地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进程,现作如下决定。
一、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内涵和实践基础
1、正确理解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内涵。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入新的历史起点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来我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并就我市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提出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总目标总要求。这一总目标总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符合我市的客观实际,符合全市人民的共同期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的思想和行动指引。其基本内涵是:
--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前提是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转化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具体实践。
--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核心内容是:大力推进经济发展,夯实惠民物质基础;大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优化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推进文化和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更高层次的惠民。
--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根本目的是“惠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本质要求是:全面确立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思想共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民智慧,凝聚全民力量,共同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做到“民共建”;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既要有物质的富有,又要有精神的富足,实现“民共富”;全面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现“民共享”;全面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益,做到“民作主”,从而使生活在惠州的每一位居民,都有归属感、安全感、幸福感,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