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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数码园北区建设项目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数码园北区建设项目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8〕141号)


  根据惠州市和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和三栋镇位于数码工业园周边约150亩集体土地,作为惠州市数码工业园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土地位于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冰塘村和三栋镇的沙澳村、竹仔园村,属村集体土地,面积共约150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三、四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元/亩)

三类区

四类区

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

42900

39000

养殖水面(鱼塘)

44553.33

40500

园 地

33000

30000

林 地

13200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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