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莲塘布河体育中心下游水利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8〕133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冷水坑村和三栋镇竹仔园村位于市体育场馆旁约159亩集体土地,作为惠州市莲塘布河体育中心下游水利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市体育场馆旁的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冷水坑村和三栋镇竹仔园村,属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冷水坑村的集体土地约65亩,三栋镇竹仔园村的集体土地约94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执行。其中,河南岸段属三类区,三栋段属四类区。
类区
地类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
|
三类
| 四类
|
耕地
| 42900
| 39000
|
鱼塘
| 44553
| 40500
|
园地
| 33000
| 30000
|
林地
| 13200
| 12000
|
(二)青苗、零星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
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3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