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省新型半导体功能材料与设备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变更的批复
(陕发改高技〔2009〕934号)
西安理工大学:
你校上报的《关于“陕西省新型半导体功能材料与设备工程研究中心”更名的请示》(西理字[2009]34号)文件收悉,经研究,我委同意陕西省新型半导体功能材料与设备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变更。现批复如下:
西安理工大学原“新型半导体功能材料与设备工程研究中心”是以陕计科技[1998]745号批准成立的,历经十一年,组织机构、研发内容已随着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了很大改变,据此,现批复同意更名为“陕西省晶体生长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