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铁路运输安全。
1.深入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深入铁路沿线集镇、学校、企事业单位、人口聚居区等重要场所,针对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进村入户入校,通过发放宣传品、开展专题讲座、口头宣讲等多种方式对铁路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全市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整治活动期间,铁路部门各直属站、铁路派出所、车务段(站)管辖的协管站每10天不少于1次;工务、供电段铁路沿线各车间每20天不少于1次。
2.加强道口安全管理。保证管辖的道口铺面、栏木、报警、信号、供电等设备设施,道路道口安全警示标志及道口备品等设备设施齐全、状态良好;对所有道口看守人员和监护人员组织一次轮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对道口工(监护人员)作业标准和“两纪”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成都铁路局转发铁道部事故通报和强化道口安全管理的通知》(成铁工电〔2009〕125号)要求,对无人看守道口包括地方监护道口全部实行三班制24小时看守(监护)。
3.加强非法道口和私设人行过道的拆除工作。对非法道口和私设人行过道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与有关区县(自治县)加强配合、协调,限期全部拆除,拆除的枕木、轨枕、水泥板等必须全部移走,不能就地堆放,防止死灰复燃。同时,严禁新增道口和私设人行过道。对经反复努力仍不能拆除的道口和私设人行过道,必须按线别、公里数登记造册,制定安全卡控措施,并报铁路局工务处、公安机关备案。
4.加强整治行人违法上道、安全保护区内放养大牲畜、站区闲杂人员的清理,搞好铁路站区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巡线队伍管理,落实巡线作业标准,尤其要强化重点区段、时段的巡线工作;公安民警、护路人员、现场铁路作业人员要加强对行人违法上道、大牲畜在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甚至上道行为的劝阻或制止;要加强站区综合治理,确保站区秩序良好,无闲杂人员和围车叫卖人员;依法处罚屡教不改人员;路伤高发的区段,必须要加大监控和处罚力度。
5.对铁路机车乘务员及自轮运转设备司机贯彻落实“防撞轧”安全卡控措施情况进行整治。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机车乘务员及轨道车司机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路外安全意识;列车运行中,提高警惕,加强?望;在桥梁、隧道、道口、曲线等地段前加强鸣笛;遇天气不良,?望条件困难时,适当降低列车运行速度,杜绝单机、轨道车发生相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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