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内容是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铁路运输安全、航空运输安全等。
(一)道路交通安全。
1.交通安全秩序。
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高速公路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85号)精神,继续保持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农用机械的管控,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货车、拖拉机和农用机械违法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载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车辆超速、占道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组,加强乡镇(街道)客运集散地、农村风俗活动场所及周边路段的专项整治,加大对摩托车、拖拉机、货车载客、短途客运车辆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高速公路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在全路网开展查处超过公路承载能力100%以上的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和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集中整治;经常性开展整治不按车型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的行动;严查7座以上客车,并对受检车辆逐车登记;路面严查客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内环、渝宜、渝遂、成渝、渝黔高速公路等大流量路段试行按车型分车道行驶;重要节点完善道路视频监控设备。通过整治,使行车秩序规范,事故明显下降。
2.道路运输企业。
严格检查客货运输企业、车站、培训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维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强化从业人员管理的情况,强化车辆技术管理的情况,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推进情况,“两客一危”GPS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及终端完好情况,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开展隐患排查的情况。客运企业是否开展从业人员防恐安保宣传,制订客车运行过程中的应急预案,是否将客运车的灭火器、消防安全锤配置齐全、置放于醒目标识处。农村客运是否健全委托执法制,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公安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