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思想解放推动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手段创新,在发展中破解资源保障与保护的难题,使改革创新和保障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始终。
--坚持统筹规划,开源节流。发挥广东省国土规划的宏观引导作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和刚性效力,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不断拓展建设用地和开发耕地新空间,重点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坚持市场调节,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合理调整供地政策,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土地占用成本的约束和产出激励作用。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城乡优化布局倾斜,保障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坚持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调查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落实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责任制。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制定相应的农业政策,提高耕地的比较效益,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不减少耕地以至增加耕地的方向发晨。制订鼓励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经济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直接增加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地区的经济收入,保证当地农民享有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切实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二)统筹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促进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国土规划试点成果,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设置要求,制订地区问差别化供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地区、产业升级、基础建设、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研究制订用地效率评价体系,制订全省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供地指南,鼓励高效用地。整合现有开发区,推进工业企业集中进园进区,以“集约”促“节约”,对土地利用绩效高的开发区实行用地倾斜政策,充分发挥园区集约用地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