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
(粤府明电[2009]16号)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7% , 2007年达到30673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八分之一。但经济发展的同时,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广东省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国土面积仅占全国的1.87%,到2007年底,全省人均耕地只有0.45亩,远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未来一段时期,广东用地需求量仍然较大,走内涵式挖潜的模式、节约集约用地是广东发展的必由之路。
2008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希望广东成为全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示范省。为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经商国土资源部,拟以省部合作方式在广东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为全面推进广东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为全国探索和提供可借鉴的土地管理新经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如何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中心思想,以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建立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评价、监管、考核为保障,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城乡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走出一条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学发展道路,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宝贵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前提下,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配置城乡、区域、产业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产出率。设立单位GA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指标等。从而实现至2012年,每新增亿元GDP所需新增建设用地量逐年下降,全省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约达到每平方公里2. 93亿元,比2007年增长约80%,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居全国前列。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质按量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使广东成为经济发达、杜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