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水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通管理总站:
根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交水发[2008]271号)和省交通厅《转发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粤交水函[2008]158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全国水运工作会议和全国港航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设服务型水运管理部门,加快推进我市水路交通现代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珠海市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珠海市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全国水运工作会议和全国港航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设服务型水运管理部门,加快推进我市水路交通现代化。根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交水发[2008]271号)和省交通厅《转发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粤交水函[2008]15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行业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规范管理为内容,以人才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展现代水运业,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
围绕“立足服务、规范管理”主题,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主线,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备、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使水运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为建设服务型水运管理部门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证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统一、有序开展,成立珠海市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