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和航展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道路、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节,把“第七届中国(珠海)国际航空展览”办成一届“专业、平安、文明” 的航展,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珠安办〔2008〕91号)精神,就切实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和航展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地防范恐怖袭击事件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部门、各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和防范恐怖袭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松懈、厌烦思想,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安保责任,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查找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坚决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现象。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大检查
(一)从即日起至“十一”黄金周和航展期间(9月18日至11月15日),各企业要按照奥运会期间的安保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船只、车站、乡镇渡口渡船、危险品运输和交通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和防控工作,保障交通行业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进一步提高安检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种安检设备的作用,加强对旅客、行李和托运货物的安全检查,严防恐怖分子运送和夹带危爆物品实施暴力破坏活动。
(二)在“十一”黄金周前,各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的实际开展自查,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运输企业和奥运期间安保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站场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仍存有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地方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各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本辖区交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各类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的持证上岗和学习培训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乡镇渡口渡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若拒不整改或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将停止其“十一”黄金周和航展期间的营运业务。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