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包车客运市场及客运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信息中心、市交协,各包车客运企业及客运站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秩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权益,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包车客运市场及客运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08〕683号)要求,从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0日,针对我市包车客运市场及客运站场存在的非法经营包车、异地车辆违规驻点招揽散客包车,客运站重收费、轻服务、随意拖欠和挪用进站发班业户运费票款、排班不公,非法售票、站外上下客等问题,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包车客运市场及客运站秩序的专项整治。市交通局将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交通的高度出发,以全省开展包车客运市场及客运站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省交通厅通知精神,按照整治方案各阶段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宣传报道、检查、执法、通报、报告等具体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二、各包车客运企业及客运站经营企业要按照省交通厅、市交通局整治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各项管理,自觉规范包车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强化安全生产,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