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自保温墙体热工性能技术导则》的通知
(川建科发[2009]250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指导和促进我省夏热冬冷及温和地区建筑自保温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使其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使用合理,四川省建设厅组织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建筑自保温墙体热工性能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四川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
联系电话:028-85571232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建筑自保温墙体热工性能技术导则
编写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前 言
外墙自保温系统是节能建筑在外墙保温系统中的一种类型,特别是在夏热冬冷及温和地区,研发应用外墙自保温系统更具适用性和可行性。
对四川地区建筑自保温墙体材料生产应用的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在四川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建筑自保温墙体材料用于墙体自保温系统工程中,不仅符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且也具备有自然资源丰富、技术条件成熟和工程应用范围广的良好基础。但同时也存在自保温墙体材料定义不明确,热工性能数据不确切,配套材料及应用技术不完善等问题。为指导和推动四川地区建筑自保温墙体材料的生产应用,做到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使用合理,有必要对自保温墙体的定义、热工性能指标、技术要点及检测技术提出相关的要求,本导则就是适应这一要求编制的。
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热工性能指标及技术要点四部分,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若有意见和建议,可反馈给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节能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邮编:610081,电话:028-83371476-81,邮箱:yuzhongc@yeah.net),以供今后修改和完善时参考。
本导则编写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目 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热工性能指标
4 技术要点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指导和推动自保温墙体材料的研发应用,促进墙体自保温系统的发展,做到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使用合理,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夏热冬冷及温和地区的相关企业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发应用自保温墙体材料,和使用单位在选择自保温墙体时,应明确的热工性能技术要求。
1.0.3 自保温墙体材料的研发应用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以及相关科技部门的协作、配合下进行。
1.0.4 除自保温墙体材料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本导则表3.2的要求外,自保温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及构成墙体的物理力学性能和在墙体自保温系统工程中应用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均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四川省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