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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旅游行业推进旅游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旅游行业推进旅游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旅〔2009〕36号)


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重庆旅控集团、局属事业单位、局直管旅行社、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现将《重庆市旅游行业推进旅游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各单位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开展旅游安全“三项行动”的工作总结书面报(邮寄)我局质量规范管理处。
  邮寄地址:渝中区民生路283号506室
  联系电话:63235066
  邮政编码:400010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市旅游行业推进旅游安全
“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推进建设平安重庆和平安旅游,深化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9〕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09〕122号)和《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旅〔2009〕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旅游行业推进旅游安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体部署,按照建设平安重庆和平安旅游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加强旅游行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全市平安重庆及平安旅游建设,加大旅游安全执法力度,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工作专项治理,促进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监管监督,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旅游安全薄弱环节,解决旅游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增强旅游全行业安全意识,提高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素质。
  二、工作范围
  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重庆旅控集团、局属事业单位和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各类旅行社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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