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把好准入关。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申请营养早餐进校园的经营企业进行认真考评,重点对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市场信誉度等方面的资质和情况严格把关,并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从中确定符合条件的若干企业作为候选经营对象。然后由各学校和经营企业根据各自情况进行双向选择,并签定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确保食品科学营养。实行营养早餐进校园的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结合我市中小学生营养现状配制营养早餐食谱,食物中营养供给量要符合不同年龄阶段中小学生生长发育以及各种活动的需要量,食物加工制作应当适应不同年龄阶段中小学生消化吸收的生理特点的要求。同时,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营养师负责营养配膳、营养食谱研发、营养素检测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
3、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入学校销售早餐的经营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学生营养早餐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银川市学生早餐进校园卫生管理规范(试行)》,做好营养早餐的原料采购、加工、储藏、配送、销售等工作,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早餐销售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定期消毒工作,严把产品质量和卫生关。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按照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健康证件,穿着工作服以及摆放、分装、销售早餐食品。学校也要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并指导学生餐前洗手和餐后卫生保洁。经营单位要按照营养合理、品种丰富以及适当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向学生提供价廉质优的标准早餐。同时,每周将营养早餐食谱及所供应食物的营养综合分析评价等内容进行公示。
4、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定期组织对经营企业的食品加工场所和校园销售点的卫生状况、销售食品的质量以及学校开展监管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各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督促经营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各学校要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对学校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及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据合同约定,依法解除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
5、建立严格的考核退出机制。由市教育局牵头制定《银川市学生营养早餐进校园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具体的考核和奖惩细则;由市卫生局牵头制定《银川市学生营养早餐进校园经营场所卫生标准》,根据在校学生的数量,制定经营场所面积设置标准,提出卫生规范要求;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银川市学生营养早餐进校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适用范围。由各县(区)市政府组织进行平时和年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总评估,对经营企业、学校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开展营养早餐进校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对违反合同约定或存在问题较多的经营企业,提出黄牌警告并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一次性死亡法,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在营养早餐进校园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并对履行职责不到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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