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工作方案
(吉安居〔2009〕1号)
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目标的总体安排和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快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现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拉动经济之需、改善民生之要、政府应尽之责。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建设新房与购买旧房相结合、注重建设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我省的“五路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努力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推动和谐吉林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廉租住房建设。2009年-2011年,三年新建廉租住房34.4万户、发放租赁补贴30.9万户。其中: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必保9万户 (建筑面积390万平方米。其中:城市廉租住房125万平方米,地方国营农林场廉租住房5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解决廉租住房211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2万户,发放租赁补贴26.94万户;2010年新建廉租住房12万户,发放租赁补贴29.3万户;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10.4万户,发放租赁补贴24.9万户。到2011年基本完成全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09年-2011年,三年完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700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完成600万平方米;2010年完成600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500万平方米。
(三)煤矿棚户区改造。2009年-2011年,三年完成煤矿棚户区改造637.62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37个,安置居民104417户。其中:2009年竣工住宅小区24个,安置居民38123户;2010年竣工住宅小区8个,安置居民40104户;2011年竣工住宅小区5个,安置居民26190户。
(四)农村泥草房改造。2009年-2011年,三年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55.6万户。其中:2009年完成20万户;2010年完成20万户;2011年完成15.6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