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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开展全面清查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开展全面清查的紧急通知
(苏食药安委办〔2008〕32号)


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
  近日,在全国一些地区和我省发现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患儿均食用了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现初步查明,“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为保障我省食品消费安全,确保市场上问题奶粉及时下架,确保患儿得到及时医治,确保江苏境内不再发生新的危害,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由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迅速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开展清查、下架工作。工商、经贸等部门要将清查任务落实到每一个销售网点,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清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旦发现有销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的,应责成其立即作下架、封存处理。对已经销售的问题奶粉,应由经销单位立即召回,并通知购买者停止食用。对其他品牌的婴幼儿奶粉,由质监部门负责组织抽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跟踪溯源、组织查处。
  二、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查清全省范围内由此造成的婴幼儿患病情况。对患病婴幼儿,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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