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苏发改社会发〔2008〕1312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2008年度全省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进展顺利。一年来,通过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2008年度全省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下列成绩突出的省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予以表彰:
一、省级部门:
公安厅 教育厅 卫生厅
爱卫会 劳动厅 财政厅
文化厅
二、发展改革系统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 镇江市发展改革委
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
三、统计局系统